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及轨道交通优惠政策的问题 [公告][2015-02-03] 13368

 目前,我市残疾人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及轨道交通:
 (一)城市公交。根据《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07号令),以及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办理残疾人公交爱心卡的函》(昆残函〔2011〕2号)、《关于对盲人、下肢残疾的残疾人在办理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交车中的具体条件的通知》,昆明市盲人(一、二级盲)及下肢残疾(一、二、三、四级残疾)的残疾人,凭残疾证办理公交爱心卡(免费乘车证),可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交车。
 (二)城市轨道交通。按照市发改委《关于昆明地铁路网票价的批复》(昆发改收费〔2011〕965号),“革命伤残军警人员、盲人等重度残疾人(即一、二级盲)凭相关证件免费乘坐地铁。”
 综合上述情况,我市城市公交及轨道交通执行的政策是基本一致的,但由于已开通运营的轨道交通线路处于试运营阶段,客流量较小,出于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的考虑,轨道公司目前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的残疾人员都给予了免费乘车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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